其他
开票价高于结算价,医院涉嫌虚开被罚
对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的专注与精耕,是明税区别于其他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和专业所的最重要特色之一。提供最优化的税务方案是明税的专业追求。
公诉机关认为,W医院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国家在医药行业实施了“两票制”改革,其主要的目的在于能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保障用药安全。在实务中,部分经销商购进商品,再将其销售给医院,中间差价相对较高,且很大部分的差价是违规支付给医院相关人员的返利。在此过程中,经销商难以取得合法发票,通过虚开咨询费、广告费、销售费用等方式,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无疑是给企业带来了税务风险,一旦被税务稽查检查,企业面临严峻的处罚。
2019年11月6日,人民政府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中规定,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率先推进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结算货款,其他省份也要积极探索。上述规定预示着“一票制”要来了,不仅仅在综合医改省份,其他省份也要逐步推广。
本文案例来源于裁判文书网。